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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三星专利案宣判:三星被判立即停止侵权

来源:搜狐发布时间:2018-01-181324

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一审终于在今天公开宣判,法院判决三星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允诺销售等方式侵害华为专利权

1月11日中午,在经过一年多的专利纠纷后,华为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一审终于在今天公开宣判,法院判决三星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允诺销售等方式侵害华为专利权。

从新浪科技制作的时间线图片来看,华为和三星之间针对无线通信发明专利产生的纠纷已经持续了接近两年,双方分别在美国加州、中国泉州、深圳和北京等地展开诉讼。一开始是华为认为三星在全球范围内销售的产品都使用了数量众多的华为相关专利,并且分别在2016年5月和6月在美国和中国泉州起诉三星,而三星也在两个月之后以10件专利涉嫌侵权将华为反诉上法庭,索赔金额高达1.61亿元。

其实在今天这次宣判之前,华为已经赢了几个回合,华为在泉州向三星索赔8050万元的诉讼已经在2017年4月宣判,结果是华为胜诉,三星多达22款产品构成侵权,共计23款手机被禁产、禁售,还需赔偿华为8000余万元。而在当年9月30日,北京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布了八份三星专利无效宣告。再加上今天的败诉,三星和华为的这场专利战以完败告终。

在今天宣判的这场诉讼中,华为表示自己拥有大量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具体的专利号为201010137731.2号和201110269715.3),而三星在未经过许可的情况下以生产、销售等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并且在许可谈判中未遵循FRAND(公平、合理和无歧视)原则。

不过在这次宣判内容中,并没有经济上的赔偿,只要求三星停止制造、销售、允诺销售等方式继续销售侵权产品,驳回了华为的其他诉讼请求,1000元诉讼费用由三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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