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对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农产品检测检验、农产品追溯系统以及开展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应用的项目予以资助。(二)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供给体系建设。对企业建立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配送基地、农产品物流(冷链)体系和实施综合农业开发和创建都市型农业项目予以资助。
政策内容
(一)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对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农产品检测检验、农产品追溯系统以及开展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应用的项目予以资助。
(二)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供给体系建设。对企业建立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配送基地、农产品物流(冷链)体系和实施综合农业开发和创建都市型农业项目予以资助。
(三)对区内获认定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予以奖励。
申请条件
申请本资金资助的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符合南山区农业产业发展导向,企业年度营业额500万元以上;(企业年度营业额以税务局纳税申报系统的企业实际申报纳税收入为准,农业科研项目、区事业单位农业项目和区股份合作公司农业项目不受营业额限制)
4、企业在南山辖区外建设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项目,需要事先备案,并租地合同期从申请年度不少于5年;
5、项目时间要求:原则为申请年度的上一年度实施的项目。
申报时间
1月7日-1月18日
资助金额
最高100万
全国70多家直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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