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在国新办13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司法部立法三局副局长金武卫介绍了《专利代理条例》修改的有关情况。
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在国新办13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司法部立法三局副局长金武卫介绍了《专利代理条例》修改的有关情况。
强化责任 提升专利代理质量
“专利代理是创新成果转化为专利权的重要环节,是一个基础性工作。”贺化介绍,通过一系列修改,新的《专利代理条例》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专利代理质量提升。
放宽准入 优化营商环境
金武卫介绍,这次修改,按照“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支配、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放活微观主体”的精神,取消了两项行政审批,优化了两项行政审批,同时还放宽了专利代理师、代理机构的准入条件。
惩治“黑代理” 规范市场秩序
近年来,我国专利代理行业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10月底,我国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18468人,专利代理机构达到2126家。能够提供涉外服务、专利预警、分析、许可、质押融资、专利诉讼、调解等服务的代理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全国70多家直属公司
专属交易经纪人贴身服务
第三方资金代管保证安全
专家服务团队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