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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商标品牌是市场竞争的武器 更需要法律保护

来源:中国新闻网发布时间:2018-10-24848

众所周知,商标和品牌是密不可分的,虽然两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在实现识别商品来源、引导消费者消费的这个方面,两者并没有本质区别。专家表示,商标品牌又是市场竞争的法律武器,需要法律去认可和保护。

品牌文化与法律保护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10月22日消息由奥肯国际、奥肯律师事务所10月13日在北京举办“品牌文化与法律保护高峰论坛”论坛由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臧宝清主持。

众所周知,商标和品牌是密不可分的,虽然两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在实现识别商品来源、引导消费者消费的这个方面,两者并没有本质区别。专家表示,商标品牌又是市场竞争的法律武器,需要法律去认可和保护。

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在论坛上表示,对于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国家一直非常重视,经过这么多年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来,这个方面取得了世人瞩目的进展。而今后肯定还会有更大的发展,继续大幅度提高国家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继续加大力度,遏制侵权,打击侵权假冒,继续大幅度提高损害赔偿数额,不仅要追究民事、行政责任,还包括刑事责任的追究。

宿迟表示,要实施综合治理,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网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建立一个有利于促进公平、诚信的营商环境的形成,才能为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提高有效的司法保障。在司法保护层面,要注重适用法律的一致性,也就是执法统一的问题。

“在深入落实高院司法政策方面,主要是围绕严格保护司法主导、分类施治、比例平衡。”宿迟在分享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着一主题时谈到,首先是在现有基础上,提高咱们国家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其次,实施综合治理,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网络,从而达到全面的网络覆盖;最后,在法律范畴内,强化追究责任,以达到执法统一。

如果说,法律层面的规范化、合理化是品牌发展、品牌文化建设的有力保证,那么行政监管就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切实保障品牌建设的有力抓手。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洪礼彬从行政监管层面发表了看法,他认为,企业的品牌和商标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行政监管的主要部门,也是实施商标与品牌发展战略的主要部门,在不断完善机制、优化措施、紧扣宣传、培育、保护的基础上,对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促转型升级,助力经济发展,努力以品牌发展战略打造品牌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洪礼彬提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以服务为首,帮助企业创造知名品牌,从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同时,要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依法对企业的商誉、商标侵害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保护企业合法正当的权益;另外,还应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把质量作为企业的生命线,作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守法,营造良好的市场口碑,以此来提高企业品牌文化。“第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以服务为首,帮助企业创造知名品牌,从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与影响力;第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依法对企业的商誉、商标侵害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保护企业合法正当的权益;第三,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把质量作为企业的生命线,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我们还是要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守法,营造良好的市场口碑,以此来提高企业品牌文化。”洪礼彬在论坛发言中这样谈到。

品牌建设需要依靠行政部门的监管辅助,但是更多的是需要靠自身发展来提升品牌建设。

大成律师事务所终身名誉管理合伙人王忠德重点分享了知识共享与品牌保护的话题,他表示,品牌律师+品牌服务产品,这是律所内部品牌建设的主要任务,而律所的外部品牌建设主要是知名度、美誉度。

“律师事务所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知识共享的问题很难解决,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想要得到长远发展,建立品牌机制,就是要在合伙制的基础上形成利益共同体,要建立在资源整合、资源共享、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上。律师事务所真正实现知识共享、资源共享时,也要保护好品牌律师的品牌服务。”王忠德在分享品牌建设这一主题时讲到。在法律服务的产品的时候,往往因为其内部利益问题使其无法做到资源整合、资源共享甚至是资源优化配置。

王忠德还介绍说,“律师事务所真正实现知识共享、资源共享时,也要保护好我们品牌律师的品牌服务。这是一把双刃剑。”

江苏宁海商标事务所所长、法学博士曹静发言时表示,以前有企业会说,发展到一定阶段才需要做企业的文化品牌建设,而实际上在企业诞生的第一天,品牌文化就随之应运而生,比如创始人的想法、愿景。文化是外在的,需要有内在的东西来支撑,品牌文化不能空心化,不能只强调文化,而需要依靠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本质质量为基础。

“企业从建立之初,品牌文化也就随之应运而生。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就需要把品牌文化中的精髓提炼出来,作为企业精神引领释放出来,从而形成一种更高层次的管理工具。”曹静在论坛发言中就关于品牌文化建设的问题谈到她的看法,“品牌文化的建设需要文化来辅助,但是最根本的还是需要依靠企业本质产品或服务的本质质量为基础。”

沈阳德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王德刚从品牌运营的角度进行了阐述。他表示,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品牌,一定要细心呵护发展自己的品牌。企业要不断地做出行善、向善的好产品,建立向上向善的企业价值观,对消费者负责,那么我们的品牌就一定会做大做强。同时,在企业价值观确立以后,要不断地配置资源,所有的产品,所有的企业价值观,所有的企业价格体系一切都围绕品牌展开,让品牌不断地立于消费者的心智之中。

细心呵护发展自己的品牌,品牌在消费者的心智之中。这是王德刚把品牌做大做强的底线。

“做好产品品质是首要基础,建立并完善品牌企业下的各种体系。在做大做强的前提下,是在企业价值观确立以后,要不断地配置资源,把资源配置到合理,唯有品牌展开,所有的产品,所有的企业价值观,所有的企业体系一切都围绕品牌转,品牌在消费者的心智之中,为消费者负责。”王德刚谈到他的独特理解,“心智一词,就是我们通常在工作中用的叫消费者认知这一专业术语。”

这个“消费者认知”,从全球化角度来讲,其实不应该有地域范围。一个品牌它在国内做强了,走向世界这也是必然的趋势。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奥肯国际、奥肯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张楚发表看法说,对于品牌的国际化而言,依靠传统媒介的模式,并非最理想选择,张楚在论坛中分析到,“互联网本身就是国际化的,特别是近年来社交网络迅速普及全球,再加上网络大数据技术开发和运用的日渐成熟,智能化的用户定位手段,将会对品牌的国际化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这里我也说到司法保护,司法保护北京也成立了互联网法院,因为知识产权保护里面最核心的难点就是证据难取,在网上比较快的消失了。第二,证据成本高,你都要公正,一键公正,千百块左右。当然宿迟会长也在这儿,请宿迟会长将来能够建议一下电子证据认可度各方面能够更加适合互联网。因为现在大部分的产品都上网,上网络平台了。”

主持人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臧宝清指出,品牌文化与法律保护的探讨之路还很远,今天我们通过与各位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品牌文化与法律保护”这一主题,为品牌文化与法律保护今后的发展指明了初步的方向。

本次“品牌文化与法律保护”高峰论坛直面观点,有的放矢,主题突出,互动活跃,令与会所有人员深受启发,大家收获良多。

标签: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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