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田区内,经国家、省、市级相关部门认定为数字经济相关产业特色园区(楼宇)且有正式认定文件的,可直接纳入福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楼宇)支持范围
一、编制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二、支持项目和申请材料
(一)数字经济产业园(楼宇)认定及支持
1.直接认定
(1)认定条件:在福田区内,经国家、省、市级相关部门认定为数字经济相关产业特色园区(楼宇)且有正式认定文件的,可直接纳入福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楼宇)支持范围。
(2)申请日期:本项目常年受理。
2.申请认定
(1)认定条件: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数字经济产业园区(楼宇)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福田辖区内,园区(楼宇)办公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
②运营机构需具备专业的招商、运营、物业管理服务团队,可为入驻企业(机构)提供服务,向入驻企业(机构)开放提供会议室、会客室、培训教室等公共空间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③入驻园区(楼宇)的数字经济相关企业(机构)办公面积占园区(楼宇)办公总面积比例不低于60%,且数字经济相关企业(机构)数量不低于10家;
④园区(楼宇)内的数字经济相关企业(机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在该园区(楼宇),税务关系和统计关系在福田区,且数字经济相关企业(机构)营业收入或产值总额不低于2亿元;
⑤园区(楼宇)运营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相关企业(机构)提供租金优惠和配套服务方案。
(2)申请日期:本项目常年受理。
3.认定支持
(1)项目说明:经认定为国家、省、市、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楼宇)分别予以园区(楼宇)运营主体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支持,获得国家、省、市认定前已享受低一级支持的,只予以差额支持。
(2)申请材料:参照上述“直接认定”或“申请认定”提交申请材料。
(3)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数字经济产业园(楼宇)租金支持
1.项目说明:入驻经认定为国家、省、市、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楼宇)的数字经济相关企业(机构),可申请租金支持,不超过上年度综合指标的30%和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且不超过500万元(取整到万元)。
2.申请条件:上年度综合指标200万元以上,且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在数字经济产业园(楼宇),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
3.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数字经济产业园(楼宇)运营支持
1.项目说明:对认定为国家、省、市、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楼宇),每年按照运营综合指标予以运营主体不超过500万元(取整到万元)运营支持。
2.申请条件(同时符合):
①运营对象为经国家、省、市、区认定的数字经济产业园(楼宇);
②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在数字经济产业园(楼宇),且税务关系和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数字经济相关企业(机构)上年度综合指标增量合计不低于1亿元。
3.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四)落户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新落户福田区的数字经济相关企业,可申请落户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五)招商合作机构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招商合作机构,可申请招商合作机构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六)双千兆创新应用支持
1.项目说明:对获得新基建领域国家级赛事总决赛奖项的企事业单位,可申请双千兆创新应用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七)智慧能源基础设施支持
1.项目说明:对开展分布式光伏和光储直柔项目建设的企业单位,符合条件可申请智慧能源基础设施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双碳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八)创新载体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省、市级重大创新载体,可申请创新载体建设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九)智能机器人核心技术攻关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智能机器人核心技术攻关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智能终端和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十)区块链、量子信息应用示范支持
1.项目说明:对上年度获市级(含)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区块链/量子信息类应用示范项目,可申请区块链、量子信息应用示范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未来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十一)人工智能应用示范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可申请人工智能应用示范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十二)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可申请智能制造工厂示范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十三)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租金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建设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可申请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租金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十四)工业投资技改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投资技改项目,可申请工业投资技改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十五)数字化转型支持
1.项目说明:对工业企业的基础设施、平台系统及业务应用购买云服务的,可申请数字化转型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十六)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奖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奖企业,可申请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奖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十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
1.项目说明:对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不超过一年(含)贷款并经备案的企业,可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十八)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参加知识产权证券化入池企业,可申请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十九)网络交易平台建设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可申请文化交易平台建设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现代时尚与数字创意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二十)数字赋能建设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云大数据中心、技术研发中心等项目,可申请数字赋能建设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二十一)网络视听建设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网络视听建设项目,可申请网络视听建设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二十二)智慧文旅建设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虚拟现实交互旅游场景等项目,可申请智慧文旅建设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二十三)MCN(网红孵化中心)机构经营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MCN机构,可申请MCN机构经营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现代时尚与数字创意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二十四)电商示范MCN机构支持
1.项目说明: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商示范企业的MCN机构,可申请电商示范MCN机构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现代时尚与数字创意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二十五)跨境电商平台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可申请跨境电商平台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供应链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二十六)战略性国际贸易平台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国际贸易平台,可申请战略性国际贸易平台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供应链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二十七)数字化商圈提升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化升级改造商圈,可申请数字化商圈提升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业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二十八)供应链企业/机构信息化支持
1.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供应链企业/机构,可申请供应链企业/机构信息化支持。
2.申请条件:企业依据当年公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供应链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及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二十九)数字经济活动支持
1.项目说明:申请单位开展数字经济相关论坛、峰会、展会及招商推介活动等,事前经主管部门备案同意,事后按专项审计核定金额的50%且不超过100万元(取整到万元)予以支持。
2.申请条件(同时符合):
(1)2023年6月9日后在福田辖区举办的数字经济相关论坛、峰会、展会及招商推介活动等;
(2)活动主题包含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等内容;
(3)事前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4)事后经第三方机构专项审计。
3.申请日期:本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十)重点项目支持
1.项目说明:对区政府支持的特大、紧缺、关键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2.申请条件:企业向福田区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3.申请日期:本项目常年受理。
三、限制及除外情形
(一)本政策支持资金受年度产业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视申报情况和资金安排,对支持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同一项目已获得福田区其他产业资金支持的不予以重复支持,同一企业(含母子公司)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支持。
(三)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福田保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应为取得福田保税区企业及项目入区证明(简称入区证)的企业,或者为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其他规上企业。
(四)信用报告显示存在严重信用问题,违反《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的的企业不得申请本政策支持。
四、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陆“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网址:https://qfzx.szft.gov.cn),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申请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备注: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需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申请“深圳市保税区项目入区及变更核准”事项后提出申请。
五、补充说明
(一)申请条件中涉及企业纳入福田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以及纳入四上企业统计库或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相关证明材料,由福田区统计局予以提供,无需企业自行提供。
(二)福田区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资金情况,在区政府产业资金政策框架内适当调整当年受理项目种类、申请材料和具体要求并予以公布,申请企业应按最新公布内容准备相关材料。
(三)享受本政策支持的企业,须签订五年内注册地、纳税关系、统计关系不得迁出福田区的书面协议。
(四)福田区主管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走访调研和向第三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方提供材料不规范或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可要求申请方补充材料,申请企业应予以配合。
(五)本申请指南中,如无特别说明,涉及“上年度”均指项目申请的前一年;涉及数字“以上”的,均视为包含本数(如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意思为: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涉及数字区间的,均包含下限不含上限(如营业收入2000万至5000万元,意思为:2000万元≤营业收入<5000万元)。
六、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
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二)窗口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业务咨询电话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23615570
福田区统计局:82918333-2521
福田保税区:82918333-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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