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构建辖区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新优势,延续我区对企业发展的支持,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2〕9号)、《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3号)以及配套操作规程等文件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质量标准知识产权领域扶持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质量类扶持项目
1.质量奖奖励项目。
2.2023年卓越质量培育项目。
3.重大质量活动项目。
(二)标准类扶持项目
1.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工作项目配套资助项目。
2.在深圳市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或学术研讨会及国内重大标准活动项目配套资助项目。
3.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项目配套资助项目。
4.标准制定修订资助项目。
5.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奖励项目。
6.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奖励项目。
7.深圳市研发与标准化同步试点企业、深圳标准创新基地资助项目。
8.深圳标准认证资助项目。
9.企业标准“领跑者”资助项目。
10.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项目配套资助项目。
11.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项目配套资助项目。
(三)知识产权类扶持项目
1.专利奖项目。
2.版权、商标项目。
3.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单位项目。
4.国家地理标志奖励项目。
5.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项目。
6.高价值专利项目。
7.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
8.专利开放许可(试点)项目。
9.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
10.专利导航项目。
11.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项目。
12.承办国际国内重大知识产权活动项目。
13.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项目。
14.商业秘密保护试点项目。
15.专利代理机构项目。
16.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项目。
17.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项目。
二、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至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18:00时止(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报。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报,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报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至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9:00--18:00(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提交申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s://qyfwmh.szgm.gov.cn/#/home。请企业按照申报指南(附件)准备申报材料,需上传扫描件,确保内容清晰。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
(二)提交书面材料:待申请通过初审后,从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卓越质量培育、专利导航、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商业秘密保护试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6类项目需提交一式三份书面材料)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光明区博文路4号市场监管大楼507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黄工,88211030。
(二)网络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郑工,15889697176。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2023年10月31日
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文件及申请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单位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商会。
(六)在光明区连续运作一年以上,有稳定的工作场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机制完备,且已向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
(七)上一年未获得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项目资助,已完成三年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申请。
(八)同一年度同一申请单位,不可同时申请本条与专利导航项目、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项目。
二、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材料:
(一)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s://qyfwmh.szgm.gov.cn/#/home。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需上传扫描件,确保内容清晰。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提交通过线上初审后,从该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三)企业信用报告(通过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或必要说明等。
专项申报材料:
(六)工作站成立及工作制度相关文件、备案材料,如有参加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的,需提供最近一次评价结果相关材料。
(七)工作站办公场地情况、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八)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如人员名册、聘用关系证明(如纳税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人员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等。
(九)工作站年度工作报告。如: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宣传、研究,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检索、法律咨询、管理咨询、维权援助、争议解决、行业及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分析等服务,建立争端解决服务机制,组织专家及工作人员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知识产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等。
(十)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三、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通过后申请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形式审查、技术审查--根据需要组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并会同相关部门核查并形成资金扶持方案--按程序审定--社会公示--履行拨款程序。
四、资金拨付
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我局通知后,配合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收费
无。
六、年审或年检
获得资金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
七、注意事项
(一)本指南中提到的“上一年”均指2022年。
(二)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2023年商业秘密保护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文件及申请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成立2年以上且在光明区连续运营一年以上。
(六)申请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在行业内有一定领先优势。园区运营能力、知识产权服务能力较强,科研机构或企业创新能力较强,产品或技术拥有核心竞争力。
(七)配备了知识产权专职人员,建立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信息安全保护措施。
(八)积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及管理规范相关标准落地实施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
(九)同意持续向社会公众分享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有关经验做法及维权案例。
二、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材料:
(一)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s://qyfwmh.szgm.gov.cn/#/home。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需上传扫描件,确保内容清晰。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提交通过线上初审后,从该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三)企业信用报告(通过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或必要说明等。
专项申报材料:
(六)园区内代表性企业、科研机构或企业近两年知识产权台账,专利运用情况台账及相关介绍。专利运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转让、开放许可、质押融资等。
(七)知识产权团队架构、专职人员、专业人才信息,如:组织架构图、人员名册、聘用关系证明(如:纳税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人员资质证书(如:专利代理师、律师等)、职称证书等。
(八)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信息安全保护措施证明材料。
1.对于园区申报主体:
(1)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入驻单位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宣传培训管理制度、第三方服务机构和专家管理制度、入驻单位信息保密制度等。
(2)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安全保护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信息安全管理职责、信息安全保护宣传培训制度、引进信息安全保护相关产品(且能够为入驻单位提供服务)等
2.对于科研机构或企业申报主体:
(1)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建立职责清晰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制定科研机构或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专门保密管理制度、商业秘密管理奖惩及绩效、部门级管理细则等、能够提供工作台账、检查记录等佐证材料、建立了商业秘密保护培训制度。
(2)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商业秘密信息识别与分级制度、明确商业秘密信息保密要求、建立信息系统及软件管理制度、引进信息安全保护相关产品等。
(九)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成效证明材料。如:商业秘密保护及管理规范相关标准落地实施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成效等。
1.对于园区申报主体:
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为入驻单位提供商业秘密保护服务资源配备情况、商业秘密保护信息收集与风险监控情况、商业秘密保护宣传普及情况、商业秘密维权支持服务情况、商业秘密工作评估与改进情况。
2.对于科研机构或企业申报主体:
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涉密人员与外部人员管理情况、商业秘密保护区域管理情况、涉密设备及物品管理情况、商业秘密管理制度评估与改进情况、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管理情况。
(十)同意持续向社会公众分享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有关经验做法承诺书。
(十一)经营状况良好证明材料。如: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
三、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通过后申请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形式审查、技术审查--根据需要组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并会同相关部门核查并形成资金扶持方案--按程序审定--社会公示--履行拨款程序。
四、资金拨付
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我局通知后,配合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收费
无。
六、年审或年检
获得资金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
七、注意事项
(一)本指南中提到的“上一年”均指2022年。
(二)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2023年专利代理机构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文件及申请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代理辖区内企业专利获中国专利金奖、银奖的专利代理机构。
二、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材料:
(一)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s://qyfwmh.szgm.gov.cn/#/home。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需上传扫描件,确保内容清晰。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提交通过线上初审后,从该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三)企业信用报告(通过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或必要说明等。
专项申报材料:
(六)专利代理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七)专利代理情况证明。如:代理专利申请文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等。
(八)获奖相关证明(如:获奖证书、牌匾、授奖文件等)。
三、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通过后申请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形式审查、技术审查--根据需要组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并会同相关部门核查并形成资金扶持方案--按程序审定--社会公示--履行拨款程序。
四、资金拨付
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我局通知后,配合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收费
无。
六、年审或年检
获得资金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
七、注意事项
(一)本指南中提到的“上一年”均指2022年。
(二)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文件及申请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成立2年以上且在光明区连续运营一年以上,有稳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团队,拥有专利代理师或律师10人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六)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具有知识产权运营、专利无效、专利复审等业务成功案例10项以上;或者上年度代理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结案数量达10件以上;或者已为至少1家世界500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业务服务。
二、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材料:
(一)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s://qyfwmh.szgm.gov.cn/#/home。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需上传扫描件,确保内容清晰。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提交通过线上初审后,从该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三)企业信用报告(通过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或必要说明等。
专项申报材料:
(六)资质证明文件。
(七)机构办公场地情况、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八)工作团队、专利代理师、律师信息,如:人员名册、聘用关系证明(如:纳税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人员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等。
(九)近两年开展知识产权业务情况总结及相关材料,如:运营合同、诉讼判决文书、调解文书、无效复审决定、知识产权服务合同相关资料等。
(十)经营状况良好证明材料。如: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
三、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通过后申请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形式审查、技术审查--根据需要组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并会同相关部门核查并形成资金扶持方案--按程序审定--社会公示--履行拨款程序。
四、资金拨付
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我局通知后,配合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收费
无。
六、年审或年检
获得资金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
七、注意事项
(一)本指南中提到的“上一年”均指2022年。
(二)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2023年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文件及申请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企业。
(六)其工作人员于上一年度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或知识产权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七)其工作人员在申请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且仍在职,申请单位已依法为其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材料:
(一)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s://qyfwmh.szgm.gov.cn/#/home。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需上传扫描件,确保内容清晰。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提交通过线上初审后,从该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三)企业信用报告(通过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或必要说明等。
专项申报材料:
(六)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清单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七)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连续服务1年以上且仍在职的聘用关系证明(如:纳税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三、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通过后申请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形式审查、技术审查--根据需要组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并会同相关部门核查并形成资金扶持方案--按程序审定--社会公示--履行拨款程序。
四、资金拨付
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我局通知后,配合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收费
无。
六、年审或年检
获得资金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
七、注意事项
(一)本指南中提到的“上一年”均指2022年。
(二)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