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就本项目公开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就本项目公开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开展2023年龙华区消费帮扶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开展2023年龙华区消费帮扶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预算金额:不超过39.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物资和专业技能;
(5)提供能独立完成本次项目资质证明材料;
(6)本项目对于一个法人多家公司进行投递资料,只承认一家供应商符合要求,超出不算;
(7)在服务期限内必须按照我局的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8)具备策划、宣传的资质。
四、获取采购文件获取及提交响应/投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一)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下载。
(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请将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3年8月7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106A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公开资料(1份)
(1)资质文件(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信用网页截图);
(3)注册供应商信息(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页截图);
(4)商业信誉(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5)诚信承诺函(详见附件);
(6)报价文件。
2.非公开资料(5份,需匿名)
(1)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该次服务项目安排时间表、投入工作人员人数及资历、相关后续服务等);
(2)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近三年承接过政府同类服务项目等)。
3.完整的归档资料(2份)
内容包括公开资料和非公开资料,不需要进行匿名处理。
(三)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撤标的,请在开标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公告期限
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7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
项目联系人:陈铭,联系电话:0755-86969848;1371939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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