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2年企业技术改造配套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2年企业技术改造配套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年度产值1 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市资助金额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企业2021年度工业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
3.企业申报项目为纳入宝安区固定资产投资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的项目。
4.企业申报项目获得2021年市级关于技术改造设备的补贴(针对企业2020年申报《深圳市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19〕3号)中“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及“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2021年获得市资金拨付的项目),且项目建设周期内未获得区级技术改造方面资金补贴。
5.企业未达到智能制造成熟度三级及以上标准。
三、申报方式
本项目为秒批项目,按核准类(简易流程)项目流程审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预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5日一11月1日(5个工作日,按发布时间顺延)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1月2日一11月16日(10个工作日,按发布时间顺延)
五、注意事项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六、咨询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27660706;27903047;27301626。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5日
支持内容
年度产值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项目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按市资助金额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资。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技术改造降能耗、降污染、提效益。对年度产值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市资助金额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基本信息
支持方式
资金
资金限额
1000万元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年份
2019
政策层级
宝安区
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企业2021年度工业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3.企业申报项目为纳入宝安区固定资产投资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的项目。 4.企业申报项目获得2021年市级关于技术改造设备的补贴(针对企业2020年申报《深圳市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19〕3号)中“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及“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2021年获得市资金拨付的项目),且项目建设周期内未获得区级技术改造方面资金补贴。 5.企业未达到智能制造成熟度三级及以上标准(界定时间节点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企业申报材料时间)。(备注: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即按规定依法在宝安区纳税、纳统的企业。)
支持强度和方式
1.对年度产值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市级技术改造资助金额的50%、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支持。2. 对年度产值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市级技术改造资助金额的20%、最高500万元的配套支持。 3.本项目资助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申请材料
受理机关及办理程序
受理机关
本项目受理部门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受理时间
即报即审。截止申报时间:2022年12月31日。
受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本项目按照核准类项目(简易程序)审核要求执行申报、审查、公示、支付流程。原则上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业务主管单位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业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27903047,27301626,27660706
注:项目最终申报要求、资助对象等要素以项目启动申报时为准。本指南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如本申请事项上级文件有另行规定,以上级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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