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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市工业企业防疫消杀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时间:2022-06-28964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现将深圳市工业企业防疫消杀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现将深圳市工业企业防疫消杀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登录“深i企”https://www.szsiq.com/(账号密码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登录账号密码一致)—享政策—扶持资金—搜索“深圳市工业企业防疫消杀补贴项目”,进入详情页后即可点击申报。

企业在线填写资金拨付账户、联系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受理单位按照企业缴纳社保员工数量核实对应的补贴标准,按程序审核后,以“免申即享”的方式发放至申请单位。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7月6日18时(注:超过线上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四、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02095;

技术支持电话:0755-27038037。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8日




深圳市工业企业防疫消杀补贴项目申请指南


一、补贴范围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第8条“补贴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的有关规定,经报市政府同意,工业领域的补贴范围定为:2022年5月31日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实际生产经营,且具有一定数量在深缴纳社保员工的工业企业。

工业企业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事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企业。各企业所属行业分类具体以国民经济统计代码为准。

在深缴纳社保员工人数以2022年5月缴纳社保数据为准。


二、设定依据

《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


三、补贴方式、标准和数量

(一)补贴方式。

事后一次性补贴。对我市工业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支出,按照企业在深缴纳员工社保的人数进行分级分档补贴。

(二)补贴标准。

序号

缴纳社保员工数量(人)

最高补贴标准(万元/1家企业)

1

10-19

0.2

2

20-99

0.5

3

100-299

1

4

300-999

5

5

1000-4999

10

6

5000-9999

50

7

10000以上

100

(三)补贴金额。

补贴金额由工业领域防疫消杀补贴专项资金总额及申报项目数量最终确定。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为在深圳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请单位为在深圳市实际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

(三)申请单位有一定数量的缴纳社保的员工。

(四)申请单位因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不得申请补贴。


五、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电子证照);

(二)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三)2022年5月缴纳社保凭证;

(四)收款收据(需加盖财务章);

(五)申请单位诚信申请的承诺书扫描件(需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以上材料均通过“深i企”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申请材料。


六、申请方式

登录“深i企”https://www.szsiq.com/(账号密码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登录账号密码一致)—享政策—扶持资金—搜索“深圳市工业企业防疫消杀补贴项目”,进入详情页后即可点击申报。

企业在线填写资金拨付账户、联系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受理单位按照企业缴纳社保员工数量核实对应的补贴标准,按程序审核后,以“免申即享”的方式发放至申请单位。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2022年6月28日至7月6日18时(注:超过线上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02095;

技术支持电话:0755-27038037。


八、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网上申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线上受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线上审核――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核验确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市财政局审定――市财政局核定拟资助金额并转移支付至各区――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社会公示——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金。


十、收费

无。


十一、年审或年检

无。


十二、注意事项

(一)项目资助实行总额控制原则,如果总资助金额超出财政预算,则对项目应获资助金额进行缩减。

(二)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请事宜,请项目单位按指南要求进行申请。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标签: 工业企业防疫消杀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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