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2〕108号,附件1)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将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深圳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为提前做好赛事筹备和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有关企业和创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2〕108号,附件1)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将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深圳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为提前做好赛事筹备和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双创氛围,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打造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大赛突出“专精特新”特点,注重工业“四基”领域,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强度,引导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促进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入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6月至8月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架构: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各项赛事工作。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创新创业服务处,负责赛事活动的协调筹备、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宣传报道等工作。
四、参赛条件及要求:
大赛设企业组和创客组两个组别,参赛条件具体如下:
(一)企业组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五、大赛安排:
(一)赛事组成
大赛由行业赛和命题赛组成。行业赛领域按照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命题赛由头部企业命题,分别设立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参赛。
(二)参赛报名
1.企业和创客报名。行业赛所有参赛企业和创客均应符合赛事设定的产业领域。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可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nmaker.org.cn)报名参赛。参加命题赛的企业和创客须根据命题内容(命题内容另行通知),先提交技术方案或产品解决方案,经大赛组委会与头部企业对接审核后,再登录大赛官方网站报名参赛。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2.服务机构报名。大赛鼓励服务机构参与,各类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及产业园、行业协会等通过大赛官网报名,为参赛企业提供但不限于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孵化、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培训等参赛企业所需的公共服务。
(三)赛程安排
1.初赛。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通过网上评审方式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
2.尽职调查及复赛。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根据初赛排名对参赛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根据尽职调查情况,评选出进入复赛项目。
3.决赛。决赛采取“现场路演和答辩、当场亮分、现场公证”的评选方式,现场公布最终得分。获奖项目名单在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官网公布。
六、大赛奖励及政策支持:
(一)奖项设置
大赛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颁发奖金和奖杯;设置优秀奖,颁发证书。根据有关政策,对获奖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二)政策支持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和对接需求,给予梯度培育、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根据龙头企业创新需求,组织参赛项目进行对接。
(三)国赛相关政策
按照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创客中国”组委会)要求,根据决赛项目评分排序,推荐获奖项目前16名(企业组前10名、创客组前6名),经“创客中国”组委会秘书处审定后,进入全国500强备选名单。全国总决赛获奖项目可获得国赛相关政策支持(详见附件1)。
七、有关要求:
(一)组委会将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按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随时跟进疫情形势、疫情风险区域等级提示及其防控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如遇疫情影响,适时采取线上办赛的方式。
(二)请各区发动及组织辖区中小企业报名参赛,其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赛比例不少于辖区“专精特新”企业总数的10%,非“专精特新”企业不少于10家、创客项目不少于5个。鼓励多报,不设上限。
(三)参赛企业或创客需提交含有项目详情的商业计划书或相关文档以备评审使用。往届大赛获奖项目不得报名参赛。对于通过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使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八、联系方式:
(一)秘书处: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王鹏,0755-82704223、82706856。
(二)大赛技术支持: 010-68200382。
后续将印发正式通知,有关事项以正式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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