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辖区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有序复产达产,激发市场活力,福田区政府迅速出台了《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受理能源产业贷款贴息支持。【政策条款】符合条件的辖区中小企业,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最高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为支持辖区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有序复产达产,激发市场活力,福田区政府迅速出台了《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受理能源产业贷款贴息支持。
【政策条款】符合条件的辖区中小企业,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最高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一)能源产业贷款贴息支持
【条款说明】
1.企业(机构)2021年在福田区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按最高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200万元的贴息支持。
2.企业(机构)2021年在福田区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按最高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支持。
3.贴息金额以银行出具的证明为依据;本项目已获资金支持的,区政府其他政策银行贷款贴息项目不重复支持。
4.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的能源产业法人企业,包括从事太阳能、先进储能、核能、风能、氢能、新型电力系统、电力供应、天然气、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等领域技术、装备的研发和生产的企业或机构,从事节能装备和技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企业或机构,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能源服务、节能低碳咨询、碳资产管理等服务的企业或机构。
5.2022年3月1日(含)至8月31日(含)期间,在深圳市任一银行获得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机构),支持其任意一笔银行贷款且银行贷款利息已支付,借款付息状态处于正常状态。
6.支持以企业(机构)名义的银行贷款,个人名义的银行贷款不列入支持范围。
7.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网址:https://qfzx.szft.gov.cn/)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审核流程】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发改局:0755-82724991,0755-82918333-1413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0755-82925718,0755-829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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