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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新型数据中心(2021年)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时间:2021-11-04893

为加快新型数据中心建设与应用,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按照《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通信〔2021〕76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为加快新型数据中心建设与应用,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按照《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通信〔2021〕76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向

(一)大型数据中心。针对互联网、工业、金融、政务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数字技术、生态能力,特别是在支撑行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千行百业两方面效果明显的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典型应用案例。[大型数据中心:单体规模大于等于3000个标准机架(2.5kW/机架)]

(二)边缘数据中心。针对5G、工业互联网、VR/AR、智慧城市等重点应用场景,聚焦数据中心运行效率、算力算效、监控安全、网络能力,特别是在应用特色方面创新突出易推广的边缘数据中心典型应用案例。(边缘数据中心:部署在网络边缘、靠近用户侧,单体规模不超过100个标准机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体中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数据中心的运营主体应具有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资质。

(三)申报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报项目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由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内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并负责做好案例审查和宣传推广工作。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分别推荐典型案例数量不超过2个(1个大型数据中心、1个边缘数据中心)。

(二)请申报主体填写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大型数据中心)申报书(附件1)、国家新型数据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申报书(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各单位对申报材料应严格审核把关,按数量要求对高质量案例进行推荐。

(三)请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的国家新型数据中心申报书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以EMS方式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angyue2@caict.ac.cn。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评审、公示,按程序对外公布推广。

四、联系人及方式
王月  18601152291  / 梁屾  010-68206318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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