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区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建设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发展和改革局积极服务全区稳投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专班协调作用,合力推进项目开工、建设事宜,为加快推进2020年重大项目建设,提前布局2021年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现拟增补一批本年度重大建设和前期项目。请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重点区域中心以及各街道办等部门负责通知具备申报条件的社会投资项目企业直接向我局申报,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社会投资项目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列入区重大项目:
(一)符合国家、省、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等要求。
(二)对加强社会建设、增进民生福利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
(三)对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化和特区一体化进程、建设生态文明、改善投资环境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环保生态、城市更新及产业集聚基地项目。
(四)对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推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项目。
(五)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国家战略,列入国家重大工程、省重点项目、市政府或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行动计划的其他重大项目。
二、申报分类
申报项目按建设阶段分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和重大储备项目,按行业类别分为8个行业类别,按资金来源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项目(详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一)网上填报。登录龙华区重大项目申报及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183.56.159.135:8002/Portal/LogOn)进行申报,具体填写流程可查看申报系统首页右上角“帮助中心”,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申报指南。
四、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自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
五、其他事项
(一)从严审核以下情形:1、已连续两年列入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且未完成年度计划投资50%的项目;2、已连续两年列入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目前尚未开工的项目;3、已列入上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但有3次及以上未按时填报月报的项目;4、已被列入龙华区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整治方案中的项目。
(二)社会投资项目在向上级发改部门申报重大项目时,须将有关材料一并报送区发改部门备案。
(三)暂不符合重大前期或建设要求的项目,可以申报重大项目储备项目,待条件成熟后,将优先纳入重大项目计划。
特此通知。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22日
龙华区2020年重大项目计划申报指南(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申报指南
一、重大项目的定义
重大项目是指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投资规模较大,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区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重大项目的分类及要求
(一)按建设阶段分类
重大项目按建设阶段分为三类: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重大储备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建项目。上年度已经开工建设、尚未竣工,本年度需继续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20年重大续建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本年度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20年重大新建项目。
重大前期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已取得建议书批复(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或取得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社会投资项目正在开展建设前期各项筹备、2020年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20年重大前期项目。(城市更新项目须列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重大储备项目:指具有初步建设投资意向,正在进行前期论证及谋划、暂不满足重大前期项目条件的项目。
(二)按行业类别分类
重大项目按行业类别分为八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社会民生、城市更新、轨道交通、道路机场港口、城市安全环境资源。
1.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生物、新材料、文化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新能源、节能环保;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装备、军民融合产业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基础研究机构、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双创”示范基地等。
2.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汽车零部件、汽车电子、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汽车整车、船舶制造;黄金珠宝、钟表、服装、眼镜、家具等。
3.现代服务业:旅游、商贸会展、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专业服务业;总部经济。
4.社会民生:医院、学校、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文化、体育、科研;民政、气象等;信息化工程(宽带改造、宽带网络及管道、光缆、基站建设、WLAN建设)等应用基础设施建设。
5.城市更新:符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且已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6.轨道交通:国家铁路、城际和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中运量轨道交通系统(现代有轨电车等)。
7.道路机场港口:新建、改扩建机场,集装箱专用码头、散货码头、客运码头,新建航道及航道整治;城市高快速路网、干线性主干道、国道、省道等改造,重要过境口岸、全市性综合交通枢纽场站,跨境、跨区域和城市的重要桥梁及隧道工程。
8.城市安全环境资源:公共安全工程项目;电力、石油、天然气;输变电建设工程和电网改造;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河流整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截污和排水管网、水库、水厂、引水工程;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开发(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公园园林工程项目、海绵城市项目、综合管廊项目。
(三)按资金来源分类
重大项目按资金来源分为两类: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
重大项目计划不安排项目扶持资金。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具体见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社会投资项目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
三、重大项目的申报范围
社会投资项目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列入区重大项目:
(一)符合国家、省、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等要求。
(二)对加强社会建设、增进民生福利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
(三)对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化和特区一体化进程、建设生态文明、改善投资环境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环保生态、城市更新及产业集聚基地项目。
(四)对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推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项目。
(五)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国家战略,列入国家重大工程、省重点项目、市政府或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行动计划的其他重大项目。
四、重大项目的申报方式及材料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登录龙华区重大项目申报及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183.56.159.135:8002/Portal/LogOn)进行申报,具体填写流程可查看申报系统首页右上角“帮助中心”,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86153348、86153349。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一、重大前期、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网上填报须备齐《申报材料清单》中的1、2、3、5;社会投资前期和建设项目网上申报须备齐《申报材料清单》中的 1、2、3、4、5。
二、储备项目:提交储备项目申请报告。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立刻取消“重大项目”称号,收回重大项目证书,并将违规信息列入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信息库,项目单位五年内不得向我局申请重大项目认定和专项资金补助。
(二)重大项目认定属于公共服务事项,并非行政许可事项,不能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重大项目证书仅供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特定的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项目单位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如违规使用,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
(三)项目单位已取得 “重大项目证书”称号,但有违反深圳市龙华区重大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取消重大项目资格情形的,将立即取消其重大项目资格,收回重大项目证书,终止有关重大项目服务与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