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文化创意企业: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深宝文规[2019]1号)、《宝安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深宝文发[2019]63号),现就开展2020年第二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各街道办事处,各文化创意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深宝文规[2019]1号)、《宝安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深宝文发[2019]63号),现就开展2020年第二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大型书城运营补贴(补贴时间:2019年度);
2、优质文化企业成长奖励
(1)专指2018-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0万元至10亿元的文化企业成长奖励;
(2)企业统计年报的行业代码需符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文化产业行业代码;
3、影视作品播出、影视精品奖励:
(1)专指宝安区申报单位以第一或第二出品人资格在广东省申请立项并投资制作的电影、电视剧;
(2)影视作品于2019年9月6日后播出或获奖。
二、申报条件
请申报单位认真研读《大型书城运营补贴操作规程》(附件1)、《优质文化企业成长奖励操作规程》(附件2)、《影视作品播出奖励操作规程》(附件3)、《影视精品奖励操作规程》(附件4),依其规定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操作规程要求并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申请书(详见附件5、6、7),于5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科(宝安体育馆西区310室),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bawtly-cyfzkxbh@baoan.gov.cn。
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4月17日
(联系人:文化产业科徐宝华、韩俊德,电话:2964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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