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需要某种特定技能或手艺等事项,委托人可以委托给具有相关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去完成。对于完成的委托作品,这里容易有一个关于著作权归属的纠纷产生。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怎么确定?是属于委托人还是受托人?
对于需要某种特定技能或手艺等事项,委托人可以委托给具有相关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去完成。对于完成的委托作品,这里容易有一个关于著作权归属的纠纷产生。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怎么确定?是属于委托人还是受托人?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的罗小春律师做出了解答:
我国著作权法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著作权归属的具体规定:
1、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
这一方面是尊重作者也即受托人的意愿,另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委托人有效的使用作品。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其归属的仅限于著作财产权,而不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只能属于受托人。
2、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这是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作者。基于保护作者、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应当被赋予受托人。当然,受托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受到如下的限制:
罗小春律师: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人保保险律师团成员,自营知识产权公司,有医学背景。曾经的家庭主妇,如今的职业律师;曾经的打工妹,如今的企业合伙人。希望在法律这条专业化道路上,成就自己,帮助他人。
罗小春律师补充:
(1)受托人行使著作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
比如受托人接受委托设计商标标识后,不论委托人是否将该商标注册,都不得再以侵犯发表权为由阻止委托人在其商品、服务上使用该标识,也不得许可委托人的竞争对手使用该标识。
由上我们可以知道,委托作品的归属权可以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进行协商确定,无协商归属权的,一般归受托人所有。
(2)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委托作品提供给委托人使用。
委托人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如果没有约定使用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现实中,有些艺术摄影企业为了垄断顾客日后的加印照片生意,借口对顾客的艺术照有著作权,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扣留照片的底片。对这种行为,顾客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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