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在全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及其分工方案要求,以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发展大型骨干企业基本工作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0—2021年度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申报工作。
省国资委,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大型骨干企业:
申请列入支持目录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附件
广东省2020-2021年度重点支持
大型骨干企业申报书
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声明
本司自愿申报列入广东省2020-2021年度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目录,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依法经营纳税,信用良好,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并对本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被列入支持目录,本司将每季度按时在广东省大型骨干企业服务信息交流平台http://ggqy.gdei.gov.cn上报送企业基本经营情况,并指定
,手机号码 为报送信息联系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一、申报表
0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05联系人手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07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2法人单位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
04企业申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06传真
08邮政编码
09注册时间
11外资比例
13固定资产 (万元)
10注册资金 (万元)
12资产总额 (万元)
14行业类别: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行业小类(四位码)
15登记注册类型
□ 国有企业
□ 国有独资公司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外合资企业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港澳台合资企业
□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16 控股情况
□ 国有控股
□ 集体控股
□ 私人控股
□ 港澳台商控股
□ 外商控股
□ 其他
17上市情况
□上交所
□深交所
□海外
□整体上市
□尚未上市
18企业主营业务范围
19主导产品
20是否高新技术企业 □是 □否
21研发机构数量
22研究开发(R&D)人员 (人)
23从业人员 (人)
项 目
2017年
2018年
2019年(可预计)
24.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25.研究开发(R&D)费用
(万元)
(万元)
(万元)
26.投资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27.利润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28.纳税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29.发明专利申请量(件)
30.发明专利授权量(件)
31.拥有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外方派驻技术机构 个 □国家级 个
□省级(含深圳市) 个 □市级 个 □其他
32.本企业是否为某个法人企业的子公司 □是 □否
如果是,该控股企业名称为 法人代码为
33.本企业是否集团公司 □是 □否
34.企业下属单位一览表(含绝对控股及相对控股单位,可另附表填写)
序号
公司名称
控股比例(%)
注册地
办公地址
下属单位信用代码
行业代码
2019年预计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是否上市
联系电话
35. 2020-2021年企业做大做强计划和措施(500字以内,包括新建、扩建、在建重大项目,兼并重组等情况)
36.企业2020-2021年需要支持事项(500字以内)
37.自评报告(对照申报条件企业进行自评,1000字以内)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请逐条填写。
1.近2年来主营业务收入情况,特别是当年的情况;
2.在我省依法经营纳税情况;
3.在同行业中创新能力、企业管理和质量管理水平情况,本单位未来发展前景预测;
4.本单位主导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5.信用情况,银行评定等级达A以上;
6.近两年内(2018年至名单正式公布前)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为贯彻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在全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及其分工方案(粤发〔2013〕6号和粤委办发电〔2013〕9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分工方案)要求,以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发展大型骨干企业基本工作制度的通知》(粤经信政策〔2013〕450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0—2021年度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原则1.企业自愿申报。
2.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型骨干企业发展。
(二)申报条件
1.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或预期达到100亿元以上,注册地在我省的企业法人或者企业集团法人(母公司、总部或总公司在广东省的企业按其全部年度营业收入统计,母公司、总部或总公司不在广东省的企业按其在广东省的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统计);
2.在我省依法经营纳税,对当地税收贡献突出;
3.在同行业中创新能力、企业管理和质量管理水平位居前列,并有较大发展前景;
4.主导产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企业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
5.社会及商业信用良好,银行评定等级达A以上。
6.近两年内(2018年至名单正式公布前)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自愿原则,填写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申报书,送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查,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推荐意见,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0年2月25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通过党政内网、政务微信或政务邮箱发电子版)。
3.省属国有企业(含在粤央企)将申报书直接报省国资委,省国资委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查,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推荐意见,于2020年2月25日前正式行文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通过党政内网、政务微信或政务邮箱发电子版)。
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推荐单位意见,会同有关单位对企业在依法纳税、安全生产、落实环保要求等方面情况审核把关,综合提出当年重点支持的大型骨干企业名单,3月底前报省政府批准后形成支持目录。
二、享受政策
列入2020—2021年度重点支持的大型骨干企业目录的企业(含分公司、子公司),可享受但不限于以下优惠政策:
(一)申请进入电力市场,享受大用户直购电优惠政策。
(二)享受《指导意见》有关政策和省有关单位、所在地出台的具体配套政策。
(三)向省政府提交希望协调解决的诉求,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广东省大型骨干企业诉求办理办法》(粤办函〔2015〕236号)要求收集,转交、协调和跟进省市有关部门做好诉求办理。
(四)我省世界500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亿的企业可纳入“企业省长直通车制度”服务范围,可向省长和分管副省长直接提交有关诉求。
(五)党政干部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对列入支持目录的企业,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商务厅共同落实企业服务联系人。企业服务联系人负责跟踪服务企业,协助落实相关政策。
三、动态管理
(一)列入支持目录的企业,要明确当年企业发展目标及相应工作措施,根据《广东省大型骨干企业统计制度》(粤经信政策〔2013〕507号)要求及时上报企业经营发展、项目投资建设等情况。
(二)企业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省政府同意后,从支持目录中除名并予以通报。
附件:2020-2021年度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申报书.doc
附件:2020-2021年度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申报书.doc
全国70多家直属公司
专属交易经纪人贴身服务
第三方资金代管保证安全
专家服务团队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