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宝安区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公告》要求,现对符合要求的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第四批科技类紧缺人才拟落实住房待遇人员,在宝安政府在线、宝安人才工作网、区科技创新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宝安区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公告》要求,现对符合要求的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第四批科技类紧缺人才拟落实住房待遇人员,在宝安政府在线、宝安人才工作网、区科技创新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公示日期从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我局受理异议的科室:监督评估科
联系人:梅小姐 电话:29993710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556室,邮编:518101
附件:宝安区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拟落实住房待遇人员名单(第四批科技类紧缺人才)
2020年1月8日
宝安区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拟落实住房待遇人员名单(第四批科技类紧缺人才) | |||||||||
实施对象申报主体属于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申报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宝安区“创新百强”企业; 2、深圳市院士工作站依托企业; 3、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依托企业; 4、宝安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单位。 第3点中,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依托企业应符合《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操作规程》中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配套项目的申报条件。 审核标准: 一、按《宝安区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公告》要求,引进人才为2019年1月1日之后,由相关单位从区外新引进到我区全职工作(以缴纳社保为准),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且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总额超过2万元; 4、其他符合宝安区亟需引进人才的条件; 二、“1000工程”引进紧缺科技人才,须符合以下专业领域类别之一:电子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与环保、其他理工科类符合宝安产业发展的紧缺人才(须为985、211、“双一流”、世界知名大学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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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000工程”人才类别 | 申报单位及岗位信息 | 新引进人员基本信息 | 审核意见 | |||||
引进单位名称(全称) | 所在岗位 | 姓 名 | 性别 | 学历学位|技术职称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来宝安工作时间 | |||
1 | 科技类紧缺人才 | 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 | 网络规划工程师 | 杨建国 | 男 | 本科 | 北京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 | 2019年10月 | 该名人才为北京科技大学(211)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符合申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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