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试行)》(深坪府办规〔2018〕13号)、《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深坪人资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受理2018年度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个人奖励类、园区奖励类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试行)》(深坪府办规〔2018〕13号)、《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深坪人资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受理2018年度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个人奖励类、园区奖励类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条件
(一)个人奖励类。申报单位须符合《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十六条及《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七条、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园区奖励类。申报单位须符合《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十八条及《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二、受理时间
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8日。
三、受理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坪山大道5068号区委区政府第二办公楼402b办公室。
特此通知。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 | ||||||||||
“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实施信息表 | ||||||||||
填报时间: | 金额单位:万元 | |||||||||
基本 情况 |
填报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资金 情况 |
资金安排情况 | 资金到位情况 | 资金到位时间(年、月) | 预算计划安排 | 实际安排额度 | / | ||||
/ | ||||||||||
资金分配方法 或原则 |
因素法 □ 项目制 □ 其他 □ | |||||||||
资金使用情况 | 资金支出情况 | 2018年收到省级资金金额 | 2018下达金额 | 2018下达时间 | ||||||
2019收到省级资金金额 | 2019下达金额 | 2019下达时间 | ||||||||
按方向划分 | 资金使用方向 | 2018年 | 2019年 | |||||||
实际下达额度 | 项目数量 | 实际下达额度 | 项目数量 | |||||||
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八大举措” | ||||||||||
优先对接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 | ||||||||||
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 ||||||||||
推动地方生态环境治理和特色产业升级 | ||||||||||
提升地市科技服务能力 | ||||||||||
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科技创新 | ||||||||||
其他 | ||||||||||
按资助方式划分 | 事前资助 | |||||||||
事后资助 | ||||||||||
绩效指标情况 | 指标名称 | 实现值 | 单位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 |||||||
发明专利(申请) | ||||||||||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 ||||||||||
获得国家级奖项 | ||||||||||
获得省级奖项 | ||||||||||
引进人才 | ||||||||||
培养人才 | ||||||||||
软件著作权 | ||||||||||
论文论著 | ||||||||||
开展培训宣讲活动场次 | ||||||||||
新增科技型企业数量(家) | ||||||||||
新产品(或新材料、新装备、新品种(系)) | ||||||||||
技术标准制定(牵头或参与) | ||||||||||
服务企业数量 | ||||||||||
累计新增利税 | ||||||||||
备注:1.新增科技型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技术先进服务型企业;2.引进(培养)人才统计到中级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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