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印发的《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19〕1054号),发挥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集中对我省制冷领域开展节能改造,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函〔2019〕7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征集2020年制冷领域节能改造储备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印发的《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19〕1054号),发挥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集中对我省制冷领域开展节能改造,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函〔2019〕7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征集2020年制冷领域节能改造储备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项目征集范围
本次项目征集范围包括以下四个制冷领域:商业性文体场馆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大型商场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数据中心制冷系统能效改造提升、冷链物流绿色改造等。公共机构制冷节能改造项目已另行征集,不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项目单位为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中央空调单个节能改造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数据中心和冷链物流单个节能改造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改造项目已具备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且可在2020年底前改造完工。企业申报项目时,应如实填报储备项目申报表,提交相关证明、项目建议书或项目投资计划等材料。
三、财政补助标准
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四、申报程序和截止时间
请各地级以上市按照项目征集范围、申报条件和要求,依照属地管理原则,抓紧组织本市储备项目征集工作,严格审核申报项目材料,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储备项目申报表纸质版报送我局,电子版发送至nyjjn@gd.gov.cn。
储备项目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需填报改造内容具体构成以及各子项投资估算)
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万元)
自筹资金(万元)
拟申请节能专项补助资金(万元)
实施计划
项目起止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要实施步骤
内容
实施时间
预期绩效
单位现有总面积(万平米)
改造面积(万平米)
项目实施前后主要指标对比
项目实施前
项目实施后(预计)
变化幅度(%)
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
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其他能效指标
主管部门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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