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人环规〔2017〕3号)、《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深交规〔2018〕5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海事局 关于实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通告》(深交规〔2019〕3号)要求,现将深圳市绿色港口补贴资金2019年第五批资助审核意见(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根据《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人环规〔2017〕3号)、《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深交规〔2018〕5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海事局 关于实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通告》(深交规〔2019〕3号)要求,现将深圳市绿色港口补贴资金2019年第五批资助审核意见(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17日。公示期间,对资助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电话:25266582、13760242604
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市交通运输局大楼1008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9年第五批深圳市绿色港口补贴资金资助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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