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在我区集聚发展,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实体产业,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对投资南山辖区企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成果显著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给予奖励。
二、资助标准
1.对入选上一年度南山区股权投资机构贡献榜单(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公示名单为准)的企业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安排1次集中受理企业申请(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全国70多家直属公司
专属交易经纪人贴身服务
第三方资金代管保证安全
专家服务团队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