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工业增加值增速超过15%的,按照年工业增加值新增量的3%予以奖励,年产值30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500万元,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300万元,年产值10亿元以下的企业最高100万元。
一、政策内容
对上年度工业产值5亿元以上、增加值增速超过15%的工业企业,按照工业增加值新增量的3%予以奖励。
二、资助标准
企业年工业增加值增速超过15%的,按照年工业增加值新增量的3%予以奖励,年产值30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500万元,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300万元,年产值10亿元以下的企业最高1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注册满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上一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工业产值在5亿元以上。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
(五)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社会责任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五、申报时间
2019年9月28日—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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