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息金额不超过申报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90%,对每个龙头企业每年度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贴息金额由实际到位的贷款额和相应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确定。对龙头企业项目贷款贴息的最长期限为12月,贷款期限超过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不足12个月的,据实计算。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计算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一、申报范围
被评定为国家、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本市农业企业,2018年度使用银行贷款从事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给予贴息。
二、资助标准
贴息金额不超过申报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90%,对每个龙头企业每年度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贴息金额由实际到位的贷款额和相应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确定。对龙头企业项目贷款贴息的最长期限为12月,贷款期限超过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不足12个月的,据实计算。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计算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三、申报条件
(一)本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贷款贴息的贷款范围包括:
四、申请材料
(1)2019年度深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助申请书(网上系统填报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五、申报时间
截止至2019年10月8日全国70多家直属公司
专属交易经纪人贴身服务
第三方资金代管保证安全
专家服务团队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