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即将接受申报,申报对象为南山区“领航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南山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政策内容
鼓励南山区“领航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创办科技企业,推动南山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对创办科技企业并符合条件的,给予50万元资助;对创办科技企业并获得上年度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决赛企业成长组前10名的,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法人必须是“领航计划”人才;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成立三年内(2016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面积不低于50㎡,人数规模至少5人,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必须为“领航计划”人才本人,专利权人为“领航计划”人才本人或申请本项目的企业)或近三年内获得至少200万元的风险投资(投资机构需持股三个月以上)。
(2)参加上年度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并获得决赛企业成长组前10名的科技企业。
三、申报材料(第6、7、8项或者第9项满足其中一组条件即可)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
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
5、“领航计划”人才认定证书;
6、一年以上的单位场地租赁合同(写明面积)或自有物业证明文件;
7、公司人员社保清单(半年以上);
8、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和发明专利授权证书(第一发明人为领航人才本人,专利权人为领航人才本人或申报本项目的企业)或者风险投资证明文件;
9、“创业之星”大赛决赛企业成长组获奖证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
2019年9月10日—2019年10月16日
全国70多家直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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