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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 年 “创客中国”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07-16952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双创”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双创”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

大赛突出“专精特新”特点,重点鼓励、支持深圳市培育的专精特新企业参赛,通过大赛平台,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为专精特新企业价值赋能、产业赋能、资本赋能。


二、大赛主题

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配置服务链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中小企业局

承办单位: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领军企业研究院(北京领军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企业并购促进会大赛秘书处设在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创新创业服务处负责总协调。


四、参赛条件要求

(一)企业组条件

1.在深圳市内注册(含深汕合作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

2.企业“专精特新”特征明显,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较强发展前景或质量效益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条件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注册时间不满 1 年的中小微企业;

3.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 5 人;

4.参赛项目创新性明显,其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5.创客团队项目必须已具有完整的商业模式并已付诸商业实践,不接受概念性项目。


五、报名方式

(一)企业创客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20 日。

(二)项目推荐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家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经大赛组委会认可的投资机构、服务机构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项目参赛,推荐项目通过举办分赛或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产生的,经大赛秘书处审核后直接进入决赛(每家推荐单位最多 2 个项目进入决赛)。

(三)服务机构报名

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以及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有意愿为大赛优秀项目提供服务的机构等通过大赛官网报名,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


六、大赛评选及奖励

(一)评选方式

企业组和创客组,各自独立评选、独立设奖。 评选过程分为资格审核、初赛、决赛三个阶段。

1.资格审核

按照工信部“创客中国”对参赛企业的资格要求和本大赛对参赛企业的要求,对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2.初赛

大赛秘书处组织专家,通过会议评审参赛项目信息,根据项目的创新性、经济性、市场价值、市场前景、专精特新优势等因素综合评审,评选出 40 个优秀项目(其中企业组 30 个, 创客组 10 个)与各推荐单位推荐进入决赛的项目一起进入决赛。

3.决赛

决赛采用 6+12 模式的答辩评选,具体为每个参赛项目展示 6 分钟,选手与评委互动 12 分钟。决赛前,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有关服务机构或专家,开展培训、创新帮扶、尽职调查等活动。

(二)奖项设置

企业组:一等奖 2 名,二等奖 4 名,三等奖 6 名,优秀奖 28 名。创客组:一等奖 2 名,二等奖 3 名,三等奖 5 名。获奖项目将获得相应的荣誉证书及奖牌,企业组和创客组前两名,将推荐到 2019 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秘书处办公室,经“创客中国”组委会审定后进入全国 200 强备选名单,参加全国总决赛。对入选全国 200 强及以上的项目可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奖励(具体以国家下达我市相关资金的金 额及要求为准)。大赛同时对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对接服务单位,对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七、大赛激励政策

(一)国家获奖项目可获得支持

1.宣传展示

通过“创客中国”大赛数字展馆、“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创客中国”微信公众号、微 博、创客中国头条和直播室等)、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渠道,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2.投融资对接

向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3.落地入驻园区

入驻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产业小镇等,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4.成果转化技术服务

提供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工业设计、解决方案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辅导。

(二)市获奖项目可获得支持

1.获奖企业列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重点企业培育库,在专精特新培育资助方面予以优先支持,优先参加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组织的各类创新帮扶活动,包括组织行业领军企业对获奖企业实施培育帮扶。

2.优先推荐获奖企业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高成长企业等相关认定。

3.对获奖企业总经理及高管参加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企业家培育工程企业家研修班的,优先录取,属“小升规”企业的,政府在现有学费补贴的基础上另增加 1 万元的学费补贴;中高层管理 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计划各类培训班,在原招生规定每企业每班最多允许 3 人报一名的基础上,放宽到 5 人。

4.合作银行为获奖企业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并给予贷款利率优惠。

5.组织专家团队为获奖企业进行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创新、业务创新、品牌创新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符合条件的,给予 40%-50%的顾问费补助。

标签: 创新创业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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