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推出的引进高技术人才的项目。对于引进的世界一流团队给予最高8000万元的专项资助,并在创业启动、项目研发、政策配套、成果转化等方面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一、资助标准
(一)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团队扶持标准
1、对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创办的企业,给予国家级扶持金额50%、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扶持;对广东省“珠江计划”和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创办的企业,分别给予广东省、深圳市级扶持金额50%、单项最高500万元的配套扶持。
2、对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广东省“珠江计划”和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创办的企业,给予最长5年累计最高1000万元研发投入激励;给予一次性场地装修费50%的扶持及最长5年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扶持,累计最高800万元(其中场地装修费不超过实际扶持总额的20%,场地装修费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支出)。
(二)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标准
1、对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长期项目、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深圳市杰出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创办的企业,经评审通过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研发投入资助,另给予最长5年累计最高700万元研发投入激励;给予一次性场地装修费50%的扶持及最长5年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扶持,累计最高800万元。
2、对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创办的企业,经评审通过的,给予最长5年累计最高500万元研发投入激励;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50%、最长5年累计最高400万元的扶持。
3、对深圳市后备级人才和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创办的企业,经评审通过的,给予最长5年累计最高400万元研发投入激励;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50%、最长5年累计最高200万元的扶持。
(三)深圳市“孔雀计划”预备项目团队创业扶持标准
对深圳市“孔雀计划”预备项目团队创办的企业,经评审通过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研发投入资助,另给予最长5年累计最高700万元研发投入激励;给予一次性场地装修费50%的扶持及最长5年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扶持,累计最高800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人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人才与团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
2.广东省“珠江计划”和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创业团队。
3.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长期项目、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青年项目入选者。
4.深圳市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及海外高层次A类、B类、C类人才。
5.深圳市“孔雀计划”预备项目团队。
(四)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广东省“珠江计划”和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创办的企业,团队应在所创办企业中占股30%以上,或者团队的依托单位应在所创办企业中占股50%以上且团队为最大自然人股东;首次申请扶持时团队项目应在合同规定的实施期内。高层次人才创业、深圳市“孔雀计划”预备项目团队创业中人才或团队创办的企业,人才或团队应在所创办企业中占股30%以上;首次申请扶持时人才认定应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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