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圳市渔林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定了《深圳市渔林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申报指南》。现就补贴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深圳市所有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省内市外的市菜篮子种养基地及省内市外的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基地投保的政策性农业保险。
本次受理养殖险包括淡水水产、海水网箱养殖风灾指数保险。
二、申报要求及方式
详见《深圳市渔林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申报指南》。
三、受理时间
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3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3日
深圳市渔林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府办函〔2022〕4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渔林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3〕1号)有关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补贴对象、范围和方式
(一)补贴对象
承保深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机构。
(二)补贴范围
(一)在深圳市所有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省内市外的市菜篮子种养基地及省内市外的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基地投保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险包括露地花卉苗木、大棚花卉苗木、简易大棚(种植花卉苗木的情形)、钢结构大棚(种植花卉苗木的情形);养殖险包括淡水水产、海水网箱养殖风灾指数;森林险包括公益林、商品林;地方特色及创新涉农险。
(三)补贴方式
在承保机构接受投保人投保后,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事后给予补贴。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承保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银保监局公布的“深圳市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机构名录”内;
2.满足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有关资质要求。
(二)承保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贴
1.不符合《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府办函〔2022〕4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渔林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3〕1号)要求的;
2.同一保险标的重复或多头申请市财政性资金补贴的;
3.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要求及法律责任
承保机构应当按照《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圳市渔林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本申报指南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按要求配合主管部门和受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完成项目审计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套取或骗取补贴资金。若有违反,将依据《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渔林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承保机构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纸质材料连续编页码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封面及内容每页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用光盘刻录,验标照片对应纸质材料做好编号,光盘共刻录三份。
纸质版和电子版寄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渔业管理处/林业管理处收(通过邮政EMS寄送)。
(二)申请材料
1.深圳市渔林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
2.深圳市农业保险补贴险种承保情况确认表(附件2)。
3.深圳市渔林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
4.全部保单副本、批单副本,能反映标的位置及数量的验标照片(彩色,一张A4纸最多附4张照片),自缴保费的支付凭证。种植业保险、森林保险还需提供土地权属材料、承保区域位置示意图(包括经辖区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森林面积信息等);养殖业保险还需提供投保数量的材料。
5.广东省内深圳市外的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基地投保的,还需提供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二级子公司商事登记材料。
6.承诺书(附件4)。
四、办理程序及补贴标准
(一)办理程序
发布通知―项目受理―项目审查―专项审计-确定补贴计划及公示―预算管理及资金拨付。
受补贴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补贴标准
见深圳市渔林领域农业保险实施险种情况一览表(附件5)。
五、专项审计内容
主管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投保人的投保情况及对应险种补贴金额进行审计。实际补贴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申请时间
以主管部门发布通知时间为准。
七、申请决定机关和业务咨询
决定机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83514911(渔业),83949291、83949216(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