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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时间:2023-06-19838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提升我省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工业设计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服务作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提升我省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工业设计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服务作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推荐数量

(一)申报范围。面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型储能、安全应急、数字创意等战略性产业集群以及食品工业、纺织服装、家电家具等优势传统产业方向,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

(二)推荐数量。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已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地市可额外推荐5家(需提供相关管理办法或工作通知等佐证),已被认定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的地市可额外推荐5家。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条件,特别是中心成立时间、人员、专利数量等硬性指标,按要求规范填写和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推荐方式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企业(机构)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发动有关行业企业(机构)申报,严格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赴有关申报单位开展现场核查,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推荐名单请按要求进行排序,连同推荐文件、汇总表以及申报材料(编码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可编辑电子文件一式一份)于2023年8月11日前报送我厅(生产合作处)。

(联系人:梁家中,联系电话:020-83135953,邮箱:liangjz@gdei.gov.cn)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8日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二)已出具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2021-2022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2022年生产经营、研发支出等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中心2022年度投入、运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成立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中心架构图、内部制度以及股东决议或会议纪要等复印件);

(五)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2年内)、版权及其他著作权、设计项目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六)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七)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八)近3年内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违法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或企业对上述情况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自身信用情况的查询截图。

(九)其他有关材料。


二、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二)已出具的工业设计企业2021-2022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设计经营主要数据,设计业务服务业绩、投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2年内)、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和授权时间等);

(五)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

(七)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八)近3年内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违法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或企业对上述情况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自身信用情况的查询截图。

(九)其他有关材料。


三、工业设计基地申报材料清单

(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基地);

(二)已出具的工业设计基地2021-2022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基地及其设计机构2022年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基地2021-2022年度运营、投入、专利、专业设计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三)工业设计基地的设立证明、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四)工业设计基地入驻设计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五)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2年内)、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六)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七)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八)近3年内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违法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或企业对上述情况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自身信用情况的查询截图。

(九)其他有关材料。


四、其他要求

对涉及中心成立时间、人员、专利数量、研发费用、服务收入等硬性指标,申报材料须附有明确的佐证材料,并可进行合理的追溯。提交申报材料前请认真编写目录和页码,纸张规格:A4;字体:宋体4号;行间距:1.5倍,数据部分尽量采用表格形式。

标签: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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