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4号)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优秀新型体育业态认定和奖励操作规程的通知》(深文规〔2022〕4号)的有关规定,自2022年9月9日至10月8日,我局受理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2022年第四批和2023年第一批优秀新型体育业态认定和奖励申请。申请单位在此期间可登录“深圳市体育产业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相关资料。详情请登录“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网” (http://wtl.sz.gov.cn/ztzl_78228/tszl/tycy/index.html),查阅申请指南。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9月8日
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2022年第四批暨2023年第一批优秀新型体育业态认定和奖励项目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4号)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优秀新型体育业态认定和奖励操作规程的通知》(深文规〔2022〕4号)。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在本地主营体育生产经营活动,具备与文化、旅游、教育、科技、康养、医疗等产业业态融合发展的典型特征,有较高运用推广价值,在全国取得较大影响的独立法人。
三、奖励类型和对象应具备的特征
(一)奖励类型包括:
1.体育与科技融合发展的项目
2.体育与医疗融合发展的项目
3.体育与康养融合发展的项目
4.体育与教育融合发展的项目
5.体育与文化融合发展的项目
6.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的项目
(二)奖励对象应具备的特征:
1.体育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需立足深圳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推动竞赛表演、运动健身与文化、旅游活动融合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并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2.体育与教育融合发展的,需具备完善的高水平运动员人才选拔、培养、输送体系,依托各级教育、培训机构建立运动项目训练基地,覆盖人数广,成绩突出;
3.体育与科技融合发展的,需依托行业融合发展的自主研发,制造、销售有利于提升运动能力、改善运动体验、加强体育场馆管理和赛事服务等的产品或服务,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4.体育与康养、医疗等产业融合发展的,需依托行业融合发展的自主研发,制造、销售有利于健康促进、疾病预防、身心康复等的产品或服务,市场应用广泛;
5.体育与上述产业交叉融合发展,或与其它产业融合发展,需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四、认定和奖励标准
(一)深圳市优秀新型体育业态认定和奖励每两年申报一次,根据专家评分排名顺序,一次认定数量不超过20家;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深圳市优秀新型体育业态认定和奖励,每一批次同一申报主体只能获得一项深圳市优秀新型体育业态认定和奖励。专家评分标准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范围详见附件。
(二)获得深圳市优秀新型体育业态认定的,可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五、申请材料
登陆“ 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 ”(https://tc.szwen.cn/tysb),在线填报相关信息,经网上初审通过后,通过该系统打印深圳市优秀新型体育业态认定和奖励申请表、申请单位承诺书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等商事主体资格的纸质文件。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并胶印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六、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咨询电话:政策咨询 88102671 88102675
技术咨询 88102623
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6楼体育产业发展处
七、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2022年9月9日至10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业务流程
深圳市体育优秀新型体育业态认定和奖励计划实施的业务流程为发布申报通知和指南、网上初审和书面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确定拟认定名单和奖励计划、部门集体决策、项目公示、下达奖励计划和拨付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