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三年试点收官之年。一年来,该法庭充分发挥对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和垄断上诉案件集中审理优势,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效果进一步凸显。
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报告》称,2021年是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三年试点收官之年。一年来,该法庭充分发挥对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和垄断上诉案件集中审理优势,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效果进一步凸显。
据统计,2021年,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5238件(新收4335件),审结3460件,结收比为79.8%。与2020年同期相比,新收案件数量增加1158件,增长率为36.4%;结案数量增加673件,增长率为24.1%。
在新收的2569件民事二审实体案件中,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576件,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806件,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权属纠纷213件,植物新品种权纠纷68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2件,技术秘密纠纷79件,计算机软件纠纷593件,技术类知识产权合同纠纷153件,垄断纠纷25件,其他类型纠纷54件。
在案件特点方面,《报告》提到,涉及的技术前沿领域日益扩展。新型纠纷大量涌现,超1/4案件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且增速明显加快。
对于垄断案件,最高法在《报告》中介绍,垄断协议纠纷民事案件特别是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占比增加。横向垄断协议涉及的行业包括信息通讯技术、驾驶培训服务、消防检测服务等,部分垄断协议有行业协会参与。法庭在多起案件中认定构成垄断协议,彰显加大司法反垄断的鲜明态度。涉外反垄断民事案件增多。
最高法表示,反垄断问题与知识产权问题交织情形增多。此类案件既涉及滥用与专利权有关的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问题,又涉及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划分市场、限制销售等横向垄断协议,案件日趋疑难复杂。
最高法在上述《报告》中称,加强对平台经济、核心技术、医药通信等重点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判指导力度,切实强化技术秘密司法保护,审结一批司法导向鲜明的有利于科技创新和公平竞争的典型案件。
据介绍,具体案件中,在“驾校联营”横向垄断协议案中宣告联营协议和自律公约全部无效,从源头上制止垄断行为。在“沙格列汀片”发明专利侵权撤诉案中对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作出反垄断初步审查,对全国法院在一般民事侵权或合同案件中加强反垄断审查作出指引,也对相关市场经营手段发出警示,积极引导市场公平竞争。
此外,在“必沃”技术秘密案中明确商业秘密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原则,确保对权利人的全面及时救济。在涉“优选锯”“胍基乙酸”“石化废气无害化处理”等技术秘密侵权案中,通过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和明确当事人的保密义务,切实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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