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世界,“可口可乐”没有被美国官方认定为驰名商标,但这并不妨碍其畅销各国;“索尼”没有被评为“日本名牌”,也不影响其名扬天下。可我们呢?这些年从“国字号”到省市级,各种“驰名商标”可谓泛滥成灾,但其中有几个是市场认可的,还有多少是消费者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的“伪驰名”?这样的“驰名商标”即便印在产品上,又有多大效用呢?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商标法对于驰名商标有明确规定,驰名商标是法律概念,不是产品的荣誉标志,不能用于企业宣传。
张局表示,评估商标是否著名、是否知名,是在市场环境中形成的,要经过消费者认可。如果由一些地方政府来评选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扭曲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会带来寻租和腐败行为。
张局说,商标是从市场经济发展出来的,是对产品的保护,同时商标品牌也是产品进入市场的入门券。随着市场主体的大量出现,商标申请量大量增加,中国的商标品牌正在走向世界。
据有效统计,我国的商标注册量位居世界第一,有效注册商标1400多万件。2017年申请商标580万件,商标存量占世界近40%,商标申请量的增量占世界80%以上。根据世界品牌实验室最新评选的商标品牌价值五百强,中国有37件商标进入,比2013年增加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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