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深宝发〔2021〕1号)、《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规〔2020〕11号),加快推进宝安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助力区域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开展工业互联网科技攻关成果产业化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各科技企业:
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深宝发〔2021〕1号)、《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规〔2020〕11号),加快推进宝安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助力区域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开展工业互联网科技攻关成果产业化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宝安区依法注册并纳统,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有效期内),且是项目牵头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岗、全职骨干科研人员,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发任务,具有组织管理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三)申报单位在项目团队中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5人(以社保证明为准);
(四)申报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在宝安具备研发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开展;
(五)鼓励产学研用合作攻关,国内(含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合作攻关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
(六)若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七)新产品已实现产业化且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或在研项目立项期满后实现新产品产业化且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八)在研项目经评审立项后应签订不超过2年的项目合同。立项项目单位须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二、攻关领域
本次项目面向工业互联网的物联网、工业软件、云平台、大数据领域开展研究攻关。
物联网:边云协同、IOT核心套件等物联网平台,边缘计算、设备接入、协议解析等边缘应用,服务器、存储、网络等云基础设施;
工业软件: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类业务运行app,设备状态分析、供应链分析、能耗分析优化等应用创新app;
云平台:应用工具开发,工业微服务组件库,工业数据建模和分析,资源部署和管理等通用paas平台;
大数据:数据集成、数据管理、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等大数据技术及平台。
三、资助标准
(一)资助标准:
1.对立项项目给予项目实际投入50%、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2.在研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50%、最高50万元的标准给予首期资助,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第1条标准补足差额;
3.在研项目采取合同制管理,合同内容应包括项目任务、进度安排、验收指标等,合同期最长2年。
(二)其他:
1.同一申报主体最多只资助一个项目;
2.本项目资助金额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3.本次立项资助不多于10个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基本材料
1、项目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完毕后生成打印);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验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企业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二)项目可行性方案(原件);
(三)项目团队申报单位人员的学历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四)如有合作单位,申请书中应注明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合作协议(加盖各合作单位公章);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申请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的研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知识产权合规性申明(原件);
(六)项目所研发新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票据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
五、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申报项目时,企业填报的银行账户原则上须为在宝安辖区内银行开设的账户。)
(一)网上申报
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6日。
申请人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7日。
受理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1.区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电话:0755-85908590
宝安区政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周六,上午9-12点,下午2-4点;周日(半天),上午9-12点。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新安街道办事处1楼;电话:0755-23496505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电话:0755-27944955
4.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0755-85905590
5.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0755-29446529
6.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0755-27380822
7.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一号(旧国税);0755-27218007
8.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0755-29352535
9.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0755-27088000
10.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公路190号行政服务大厅;0755-27211160
1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大楼一楼;0755-29732722
各街道政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周六,上午9-12点,下午2-4点。
注: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纸质文件交复印件的需验原件,复印件以A4纸型双面打印,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每一页有字的纸质材料都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全册加盖骑缝章。
业务咨询电话:29998349, 吴小姐、高先生。
声明: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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