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推动农村创新创业相关工作部署,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体要求,推动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发展,激发农村创新创业热情,建设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孵化运行体系。经研究,我厅拟开展2021年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孵化运行体系建设研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推动农村创新创业相关工作部署,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体要求,推动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发展,激发农村创新创业热情,建设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孵化运行体系。经研究,我厅拟开展2021年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孵化运行体系建设研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农业农村部及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创新创业的工作要求,全面掌握我省农村创新创业现状与发展潜力,探索广东省发展农村创新创业的孵化运行机制与保障机制,有针对性提出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发展升级措施建议,建成广东省创新创业孵化运行体系。
二、申报条件
1.省有关单位均可申报。
2.工作机构或团队须为(有)近三年来被立项为省级或以上的农业创新研究团队。
3.工作机构或团队须了解我省农村创新创业工作,承担过省级农村创新创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课题研究的专业团队。
4.工作机构或团队须有良好的农村创新创业工作条件,有联系我省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基础,参与过我省农业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调研工作。
5.工作机构或团队须有过广东农村创新创业系列赛事的辅导工作经验,对构建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孵化运行体系有较深的理解。
三、工作要求
1.对2021年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动态掌握当前我省农村创新创业分类特点及概况,整理及分析我省农村创新创业孵化运行中的典型案例和特色。
2.探索建设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孵化运行体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孵化联盟,组建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导师库等工作。
3.组织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创新创业示范县、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认定工作,制定认定办法和评价标准。
4.完成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大赛运作与优化机制的建设研究,协助组织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系列赛事,组织全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选手的辅导工作。
5.编制《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孵化运行案例及启示分析报告》。
四、立项原则
1.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工作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2021年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工作的要求,切实作好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孵化运行体系建设工作。
2.项目研究要重点围绕我省农村创新创业孵化运行体系建设、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创新创业示范县、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方面开展。
3.项目研究标准要客观公正,要根据广东农村创新创业的环境和基础条件,体现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的优势和竞争力。
五、申报程序
按要求填写《2021年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孵化运行体系建设研究申报书》(见附件),于12月17日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a37288354@126.com。申报书另须提交纸质版一式二份,由申报所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17日9:00前送至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厅大院1号楼1楼116房)。
六、立项公告和其他说明
省农业农村厅将在立项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确定受托单位,在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公布,同时以邮件形式向各受托单位发送立项通知。获准立项的受托单位须按申报书确定的内容认真开展工作,按期报送工作成果办理结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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