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工业增加值奖励项目”和“制造业创新中心资助项目”现已接受申报。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9:00至2020年10月26日18:00
补贴标准
一、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工业增加值奖励项目
(一)按照企业2019年工业增加值新增量(与企业2018年工业增加值比较)的3%予以奖励。企业2019年产值30亿元(含)以上的,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二)2019年产值10亿元(含)至30亿元(不含)的,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三)2019年产值10亿元(不含)以下的,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截至本项目开通受理之日,已认定为南山区总部企业的,奖励上限在上述三个档次的基础上,各提高100万元。
二、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制造业创新中心资助项目
(一)对经授牌的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获得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资助的单位,按市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对承担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任务的企业,自国家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每年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每家单位累计获得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申报基本条件
一、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工业增加值奖励项目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2018、2019年度在南山区均有全年完整的工业统计月报数据;
(四)2019年度在南山区统计的工业产值在5亿元(含)以上(以区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五)企业2019年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超过15%(以区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其中“非成本费用表企业”以月报行业增加值率推算企业增加值数据;如2018年工业增加值为负值,2019年工业增加值为正值,则视为满足上述增速条件);
(六)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制造业创新中心资助项目
(一)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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