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拟于近期组织受理本年度第二批中小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的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企业:
我局拟于近期组织受理本年度第二批中小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的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资助对象
尚未申报过的2018年月度及年度入库、2019年2月定报入库,且稳定完成2019年全年报表的法人企业(不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企业)(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5-7)。
二、申报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019年完整年度纳税证明(下载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附件1)、收款收据(原件加盖财务章)(附件2)。若企业2018年底以来发生名称变更,需再提交一份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各申报企业均需填写收款收据汇总表(收款收据上信息一致)(附件3)和拟查询的资助单位及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4),并按行业分类发送至对应邮箱(详见咨询方式,附件3-4仅需提供Excel版本)。
三、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2020年8月24日上午9:00至2020年9月24日下午6:00。
四、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服务业、房地产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递交至南山区政府大楼A816室、商业企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至同栋A808室。
五、咨询时间及方式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服务业、房地产联系人:李先生,电话:26542173,邮箱:jcjlyk@szns.gov.cn;商业联系人:苏先生,电话:26567867;邮箱:gxjswk@szns.gov.cn。
六、注意事项
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申报资质。项目申报期间,统计关系已迁出南山区的企业不再予以资助。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7日
承诺函
我公司承诺:
在获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达到100万元后,三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获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达到300万元后,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
同时,在上述期限内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特此承诺!
XXX公司(盖章)
法人签字: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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