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工作要求,加快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0年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工作要求,加快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0年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在深圳市罗湖区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以罗湖区地址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认定的企业。
二、申报网址、地址及流程
(一)网报地址:深圳市罗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218.17.220.225/bizHomeInfo/homePage.html;纸质件提交地址:罗湖区罗湖商务中心大厦1718室。
(二)申报审批流程:企业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填报→审批通过→审批系统短信通知提交纸质材料→于指定时间将网报审核通过的材料按要求一式两份提交到相关地址→组织专家评审→公示。
三、受理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7月27日至8月14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8月3日至8月21日
四、评审标准(见附件1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工作规程)
五、注意事项
网上审批过程中,企业可能存在提交材料不齐备等发回补齐补正的情况,请企业收到系统短信后及时增补相关材料,避免因未及时提交材料无法认定等情况。
联系人:曾女士 22185576,李女士22185591。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7月21日
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
工作规程
为加快推进实施我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在科技创新中主力军的引领作用、带动效应,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制订罗湖区高新技术入库培育工作规程。
一、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立与管理
(一)建立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企业入库管理、日常服务、政策咨询等相关工作。
(二)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入库的企业进行资格确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培育库,入库标准与条件参照国高、市高及市高企培育库标准设定,经由第三方机构按条件核准,每年定期公示入库及在库企业名单。
(三)每家企业只能办理一次入库,企业应定期向区科技创新局报告生产经营情况,已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注册地搬离罗湖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不再符合条件或管理规定企业自动出库。
二、入库条件
罗湖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标准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在深圳市罗湖区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以罗湖区地址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认定的企业。
(二)知识产权要求:自主申请并或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1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4件以上,或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6件以上。
(三)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四)企业最近一个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3、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5%。
(五)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六)具有完善良好的生产、技术、财务等管理制度。
(七)具有相应的研制、生产条件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八)企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入库程序
(一)企业在罗湖区产业扶持资金系统提出申请并提 交材料。
(二)资格核准。区科技创新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准,提出入库意见。
(三)公示与入库备案。罗湖区科技创新局审议第三方核准意见并对入库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纳入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四、政策资助
根据《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规定,对入库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性补助5万元,并按政策享受科技金融等相关扶持。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7月15日
罗湖区科创局关于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申请指南
一、申报内容
为加快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申请入库企业进行审定。
二、设定依据
《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资质核准、审定公示、资金核发。
四、审批条件
罗湖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标准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在深圳市罗湖区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以罗湖区地址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认定的企业。
(二)知识产权要求:自主申请并或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1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4件以上、或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6件以上。
(三)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四)企业最近一个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3、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5%。
(五)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六)具有完善良好的生产、技术、财务等管理制度。
(七)具有相应的研制、生产条件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八)企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五、申报材料
(一)《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系统填报后生成打印)。
(二)上年度提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的申请文件(全套)。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国高申报系统上可查询)。
(四)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上年度完税证明(盖章,验原件)。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盖章,验原件)。
(七)申请日之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近两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实际控制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可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com.cn/”查询并打印)。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申报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7月27日至8月14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8月3日至8月21日
七、受理机关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人:新兴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755-22185576、22185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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