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4日—11月15日
资助范围
(一)绿色建筑工程项目;
(二)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
(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工程项目。
资助资金分补贴资金和奖励资金:
(一)补贴资金主要用于绿色建筑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工程项目、等工程;
(二)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工作中有突出业绩的事业单位或企业。
资助标准
补贴资金标准:
(一)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设计阶段二星级、深圳市银级以上(含本级)的项目,除国家及市级资金补助外,在区层面上另外分别给予国家三星级、深圳市铂金级绿色建筑30元/㎡(建筑面积,下同),单个项目最高资助70万元;国家二星级、深圳市金级绿色建筑20元/㎡,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万元;深圳市银级10元/㎡的资金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万元。对于同一个项目同时获得多个标识的,按较高标准给予资助;
获得绿色建筑运营阶段认证的国家一星级和深圳市铜级以上的项目,由运营单位申请,给予国家三星级、深圳市铂金级、美国LEED铂金级绿色建筑40元/㎡(建筑面积,下同),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国家二星级、深圳市金级、美国LEED金级绿色建筑30元/㎡,单个项目最高资助80万元;深圳市银级、美国LEED银级20元/㎡的资金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60万元。国家一星级和深圳市铜级10元/㎡的资金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40万元。
(二)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装配率应符合市、区住房和建设部门相关规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资助100元,资助金额不超过申请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5%,且单个项目最高资助200万元。按要求强制实施装配式建筑和获得建筑面积奖励的项目不予资助。
(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按项目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量予以资助,建筑拆除每平方米资助10元,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
(四)对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工作中有突出业绩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年服务项目数量超过15个,且年服务建筑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奖励资金标准:
对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工作中有突出业绩的事业单位或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在绿色建筑工程建设或相关工作中有突出业绩是指:
(一)咨询单位(或具有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年服务项目数量超过15个,年服务建筑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
(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创新示范单位:年平均消耗建筑废弃物能力超过50万吨。
(三)装配式建筑创新示范单位:负责装配式建筑相关设计、研发工作的科研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总承包),年服务建筑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
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单位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服务对象为南山辖区企业、建设项目;
(二)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财务状况良好;
(三)内部管理规章健全,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