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引导物流业高端化发展,支持智能快件箱发展,支持港口发展。
二、资助标准
(一)引导物流业高端化发展。鼓励重点物流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对获得“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或“AAAA级以上物流企业”认定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开展先进物流技术装备购置及大型物流设备升级改造、仓库和物流园区等现代化物流基础性投资建设及其设施提升改造、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内部管理信息化等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15%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可申报一次,最高100万元。申请项目限上一年度竣工,合同数不超过10个,投入时间不超过上两年度,投入额不低于50万元。
(二)支持智能快件箱发展。在我区注册满2年且具有智能快件箱研发、建设或运营业务的企业,上一年度新建并投入运营的智能快件箱超过150组,并且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在20%以上,按每组2000元的资助标准,给予经营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三)支持港口发展。对在中国港口集装箱码头单项评优中获得“超500万标箱码头”的单位,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支持。在此基础上,获评企业每新增10万标箱再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资金资助的单位原则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五)申请二(一)“引导物流业高端化发展”项目的企业还需提供:
1、获得“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或“AAAA重点级以上物流企业”认定的证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投入明细表,其中须包括合同时间、合同名称、合同金额、付款时间、付款金额等;
4、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合同、协议、产品订购单;
5、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6、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提供的项目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7、上一年度12月份的财务状况表(无月报可提供年报)及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
(六)申请二(二)“支持智能快件箱发展”项目的企业还需提供:
1、企业的智能快件箱研发、建设或运营业务经营资质证明(3C认证证书等);
2、智能快件箱采购合同;
3、智能快件箱安装验收清单;
4、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提供的项目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5、上两年度12月份的财务状况表(无月报可提供年报)及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
(七)申请二(三)“支持港口发展”项目的企业还需提供:
1、申请单项评优奖励的,提供上一年度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颁发的“中国港口集装箱码头单项评比优胜单位”证书;
2、申请增量奖励的,提供上一年度以及历年获本项目资助的最高标箱数年度的“中国港口集装箱码头单项评比优胜单位”证书;
(八)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五、申请时间
2019年9月30日—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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