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资助办理资料
1.申请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编码的“一照四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5.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项目组成员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8.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
9.申请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助须提供: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企业信用信息单(申请人占股比例,网上打印加盖公章);留学回国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10.可选择提供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 省计划文件等项目技术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创业资助办理程序
前期申报——材料递交——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 进行初审——各区(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考察推荐——市科技创新委组织专家评审——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 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达)——签订项目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
创业资助办理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创客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0 万元。
支持方式:申请人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