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第49号令《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需履行营业执照登载信息的展示(或个人身份信息申报)以及经审查等义务。所以,为落实该《办法》的执行,针对会员,需要进行个人实名认证或企业名称认证才可以发布交易品信息。
所以同时该信息必须与卖品拥有人一致,验证通过后即可发布交易品信息。
全国70多家直属公司
专属交易经纪人贴身服务
第三方资金代管保证安全
专家服务团队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