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发生在我国老字号身上的侵权案件越来越多,“稻香村”、“王致和”、 “同仁堂”、“王老吉”、 “庆丰包子”等一众中华老企业,也饱受着类似商标侵权、抢注等问题的困扰。就好比现下苏州稻香村与北京稻香村的商标之争,孰是孰非,可能部分消费者还是有些“恍然不大明白”。在制作中华传统风味糕点的市场上,究竟是谁动了谁了奶酪,光凭嘴上功夫,恐怕很难让广大消费者信服。
这不,10月12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对苏州稻香村诉北京稻香村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并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同时,赔偿苏州稻香村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人民币115万元。至此,争执多年的稻香村商标归属问题开始逐步清晰。
众所周知,商标属性在品牌领域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商标作为两家企业多年案件诉讼的争辩焦点,它不仅代表着品牌,更代表着“稻香村”的法律归属。
在这个问题上,苏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多年来一直纠纷不断。除此次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的判决外,在9月1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也对两家关于商标问题的纠纷进行了判决,两起案件诉讼内容基本相同但判决结果却大不相同,各自一胜一败,看似双方打了个平手,实则不然。其实,早些年两家稻香村还是和睦相处、相安无事的,也有过供货、授权这样的帮扶,直到近些年才开始真正的决裂,我们就来看看两家从“相爱相扶”到“破裂撕扯”的过程。
私心使然,北京稻香村处心积虑挑起争端
在北京稻香村成立之初,因为自身没有能力生产,所以长期采用了代工的方式,还曾经专门到苏州进货再拿回北京来售卖,一直标榜的也是南味糕点,直到北京稻香村发现“北京特产”的标签似乎对于消费者而言更具吸引力,于是便有了私心,背地里逐渐走上一条“去南味”而宣传“京味”的路线,但实际上却是换汤不换药,用的依旧是南方糕点的制作方法。
在2003-2008年期间,苏州稻香村曾两次授权“稻香村”商标给北京稻香村使用,而北京稻香村却在第二次获得苏州稻香村授权时,在苏州稻香村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8年1月18日,申请注册“三禾北京稻香村”商标,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中最主要的“诚实信用”原则。
值得一提的是,双方签订的商标许可合同中规定,北京稻香村应交给苏州稻香村3%商标许可费,但苏州稻香村为共同促进“稻香村”这个老字号品牌发展,将双方确认的3%的商标使用许可费用于“稻香村”品牌的维护和有关的广告宣传,可见苏州稻香村对于授权北稻在“稻香村”品牌的使用过程中给予了不少条件支持。而北京稻香村却一边享受着近乎于免费的授权,一边暗自非法申请注册商标,弃双方合作的诚意与信任不顾,这不仅是对苏州稻香村一片赤诚之心的伤害,更是违反商标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始于“禾”,仿于“三禾”,北稻在攀附之路上越走越深
1982年,苏州稻香村便对其所拥有注册于糕点类的“稻香村”商标申请注册成功,远远早于北京稻香村的成立时间(1983年),并于2013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而对于广大消费者所熟悉的“禾”字标,其实苏州稻香村早在民国时期就已经在当时的农商部注册成功,并一直沿用至今。而到了1979年,商标法颁布之后,苏州稻香村又一次申请注册了“禾”字牌商标。
而1983年成立的“北京稻香村”于1996年便开始模仿苏州稻香村,注册使用“三禾”商标。在实现“禾”字标的模仿后,北京稻香村进一步扩大了自己的野心,将“三禾北京稻香村”与“稻香村”进行关联。北京稻香村在明知苏州稻香村早于1982年就在“糕点、面包”等产品类别上注册了“稻香村”章形商标的情况下,却仍然于1996年再次模仿苏州稻香村在“饺子”产品上申请注册“稻香村”文字标。在突破商标保护限制注册“稻香村”文字标后,初尝“甜头”的北稻并不满足于此,接着又分别在2008年、2010年、2014年…一次又一次提出在“糕点”产品类别上申请注册“北京稻香村”、“三禾北京稻香村”。其中虽经历几次失败,但北稻一次又一次破格注册成功,明显与我国商标保护制度相悖,是什么原因我们不得而知。
好了,理清了两家的商标纠葛后我们对于“稻香村”老字号的商标归属问题也算是清晰了,对于之前两家企业的友好共处,近十年来的“翻脸无情”才让人真觉得惋惜。说到底根本还在于市场和蛋糕,利益面前,究竟谁藏着“狼子祸心”也就不难看出了。
正面战场玩不起,北稻只能背后“打枪”
众所周知,在以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先的当代,随着消费需求的不断上扬,智慧零售的大旗也迎风伫立起来。在这样的机遇下,苏州稻香村与时俱进的全球化战略布局在北京市场上。随着不断发展,苏州稻香村在北京市场的份额逐步加大,这对于一向将市场聚焦北京及北京周边的北京稻香村而言自然是压力倍增,同时也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尤其在互联网信息技术不断更迭和发展时代下,电商也成为双方竞争的主要战场从电商方面的布局来看,苏州稻香村显然是更加前卫和领先的。据了解,苏州稻香村从2009年就开始涉足电商,已经连续多年成为了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糕点行业的第一名。而北京稻香村却在 2014年才首次在天猫、京东开设旗舰店,其线上营收仍然不能与布局近十年的苏州稻香村相提并论。
在新零售方面,苏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也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经营策略,苏州稻香村采用专卖经营,其专卖形式在市场上也是大有成效,目前600余家专卖专营店分布全国,甚至在加拿大也设有稻香村专卖店。而北京稻香村则采用了“连锁+柜台”的形式,除了经营糕点,其连锁店如同小超市,还经营其他品类、品牌的食物及调料等,已脱离稻香村主营“糕点”的业务了,主要营业范围只在北京及北京周边,苏州的稻香村的专卖经营实力碾压北京稻香村,由此可见,北京在新零售的情况并不乐观。
显然,北京稻香村在正面战场节节败退后并没有改变自己保守、体制化的经营和销售模式,而是通过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对其对手苏州稻香村使出其最后的“搏杀”。在去年(2017年)中秋期间,北稻向北京知识产权院提交“诉讼保全申请”,并交3000万元保证金作为责任担保,北京知识产权院于9月22日(周五)实施诉中行为保全:责令“苏稻”立即停止在各电商平台上销售带有“稻香村”等标识的商品。尽管苏州稻香村在收到保全裁定后,立即向法院提交证据,法院于9月25日(周一)解除行为保全,但要知道中秋是月饼销售旺季,以苏州稻香村过往在电商平台的销量来看,该事件直接造成苏州稻香村一定的经济损失。
而在2018年的中秋期间,北京稻香村再一次就同一案件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9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苏州稻香村赔偿其经济损失三千万,停止在“粽子、月饼、糕点”类食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标…从北京稻香村在两次中秋期间的行为来看,其竞争手段只能用“卑劣”来形容,而苏州稻香村面对北京稻香村一再的挑衅和设计下,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苏州、北京两地对北京稻香村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分别提起诉讼。
苏州稻香村的维权事件,代表的不仅是稻香村一家品牌的声音,更是代表众多受侵权困扰的老字号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态度。希望本次案件能够对那些恶意竞争、故意扰乱市场的现象和企业形成有力震慑。相信公理会一直站在正义一方,本次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的案件是老字号维权的开端。